桓仁满族自治县面向高校公开 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9-06-12   浏览次数:61

桓仁满族自治县拟计划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8届)公开招聘17名教师,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持有对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博士生报考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

6.2019届毕业生须在2019731日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能够按期到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8.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桓仁满族自治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集合时间:2019612日(周三)上午9:00

报名地点:沈阳师范大学

报名者必须持学生证、学业成绩表(教务处出具)、身份证报名,同时提交复印件。研究生学历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打印)、同时填写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请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好表格并贴好二寸照片。考生在报名时,只填报岗位,不填报具体用人单位,待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岗位选择。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报考人员需对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

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号码畅通,因所留通讯号码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任教学科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201961211:00-12:00

笔试地点:沈阳师范大学

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最低为1:2,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表招聘单位中由后到前的顺序取消或调整招聘计划。

考生凭身份证在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入场,视为取消考试资格。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参考标准,不带入面试环节。(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免除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对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能被聘用。

面试考点设在沈阳师范大学校园内,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选岗

教师招聘小组根据同类招聘岗位情况,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实行自主公开选择聘用岗位。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人员如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后不再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县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

体检和考核时间为考生取得毕业证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桓仁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教师必须在桓仁满族自治县工作三年以上,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纪律监督

为确保赴高校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对这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在新教师招聘工作中营私舞弊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纪考生将向所在单位(院校)通报。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办公室:48837597

县人社局企事业股:48823882

    本方案由桓仁满族自治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桓仁满族自治县省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