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督导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发布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4-11-11   浏览次数: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提升教学能力、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咨询、监督和指导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督导运行机制,规范学院教学督导管理,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及实施方案》《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章程》,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特制订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聘任

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小组设组长一人,由院长担任,成员在领导班子成员、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经验丰富的资深一线教师中遴选。

(一)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学校本科教学规章制度,关心学校的发展,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指导能力。

2.具有丰富的一线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长期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与教学研究能力。

3.治学严谨、师德高尚、为人正派、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二)学院教学督导员的聘任方式

1.教学督导组的组成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备案。

2.学院教学督导员每届聘期为一年,到期后视情况,经双方同意可续聘。

二、任务与职责

(一)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

1.了解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及发展,熟悉教学管理的有关法规及文件,关注国家教育教学改革动态并及时反馈。

2.对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调研,并提出完善或改进意见。

(二)日常教学监控管理

1. 随机听评课,了解课堂教学质量与实验实践教学质量。学院教学督导员每学期听课、召开座谈会、检查实践性教学、现场巡查等督导活动要求不少于20次,其中听课不少于10节。

2. 加强日常教学各环节的监控管理。全面了解教师课堂(含实验)教学、教案准备、作业及实习报告批改等情况;对考核环节的督导,要加强试卷命题规范、考风考纪、考卷评分、试卷管理等全过程检查。督导组有计划的对新教师、对学生评价较差的教师进行检查听课、座谈反馈,分析问题,重点帮助。巡视考试、教学实践、毕业论文指导和答辩等教学环节。除日常教学环节的督导,每学期至少组织 1 次日常教学环节专项集中督导。

3.定期召开反馈会,加强与学校教学督导联系。学院教学督导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集中教学质量问题反馈会,针对本单位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和指导。每学期参加学校教学督导组织召开的教学质量问题反馈会,针对日常听课、教学环节检查、学生信息反馈、教学质量考核以及各类评审工作,总结反馈学院督查过程发现的问题,研究学校督导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并提出实施细则,提升学院教师的教学能力。

(三)组织专项评估检查

1.参加院级优秀教案评比、教学观摩课遴选、期中教学检查等各种专项评选和检查。

2.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建设等专项工作的评估、评奖。

(四)遴选及指导各级、各类教师教学竞赛

1.指导教师参加院内各类教学竞赛,参加教学竞赛听课及评审。

2. 推荐、选拔和培养代表学院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的教师。

三、权力与保障

(一)对教学领域专项工作与问题进行调研的权力

1.教学督导员有随机听课,巡视、调阅有关文件及资料的权力。

2.教学督导员有随时向学院领导及工作人员问询和指导教学工作的权力。

(二)专项补助

对于工作量较大或工作时间较长的非常规性的专项工作,学院将给予专项补助。

四、附则

以上条款由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督导组成员

组长:申海

成员:李柳、高明、李慧玲、刘玲、高朋、郑伟、吴建军、程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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