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成绩及学位管理等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06   浏览次数:176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前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考试、成绩及学位管理等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考试及成绩注册
     本学期10级和12级专升本的教学工作将于5月上旬结束,考试工作在5月下旬展开。选修课程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原则上应在教学周结束时完成考核;必修课程按学校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1、5月19日—23日,进行本学期课程考试。请各学院把试卷(二份)、答案和评分标准、双向细目表、日程安排、监考人员、考试地点等在5月14日前上报考试管理科。
     2、5月19日-23日,完成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
     3、5月30日前,完成应届毕业生的成绩注册和初审工作。
     二、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核
     1、6月4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生学位资格的审核工作。凡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要认真填写《学士学位申请书》,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及毕业鉴定等材料,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提交各专业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同《学士学位审查情况报告表》上报教务处。
     2、6月20日前,教务处完成对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提交相关审核报告,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6月24日之前,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确定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等学位授予事宜;进行学士学位证书注册、验印,毕业材料归档。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