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通识核心课程立项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06   浏览次数:160
    为优化课程结构,体现通识选修课程的教育宗旨,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的三者统一,学校将进一步推进通识教育改革,在原有通识选修课程的基础上遴选并重点建设一批精品课程作为校级通识核心课程。根据《沈阳师范大学通识课程建设方案》的具体工作安排,决定启动首批通识核心课程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通识核心课程模块设置
     通识核心课程由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体育、综合实践四个模块构成。课程设置一般为30学时,2学分。
     人文社会科学模块:主要涵盖文学、历史、哲学、中外文化、政治、经济、法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引领学生探知人文科学领域的知识,提升学生的文化融通能力和人文知识素养,使学生熟悉社会科学的一些主要概念和方法,以加强对当代人类行为的理解,正确认识和处理现代社会面临的问题。
     自然科学类模块:主要涵盖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科学学科,使学生通过对所涉领域的总体上的理解,认识自然科学对于人类社会的重要性。此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与社会和个人生活紧密联系,帮助学生提高科学素养。
     艺术体育模块:主要涵盖音乐、绘画、影视、体育等学科,通过鉴赏和分析各种艺术作品、了解各种体育文化,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品位以及体育文化修养。
     综合实践模块:主要涉及实践类课、创业创新类课程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综合性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的素养。
     二、通识核心课程遴选标准
     1.课程的教学目标不仅让学生获取广泛的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知识的学习,发展完备理性,培养优美情感,陶冶健康人格,从而促进学生和谐而自由的发展。
     2.课程的主讲教师要有良好的师德,较高的学术造诣及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思想活跃,教学改革有创意。
     3.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具有较强的学科覆盖性和渗透性,对不同学科领域的内容和知识进行融合贯通,培养学生多元化的认识视野和多角度的思维方式,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
     4.课程的教学条件完备,选用优秀教材,课件、案例、习题等相关资料丰富,并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了有效的文献资料。
     5.课程能采取先进的教学理念,注重探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体现学生的主体性,能灵活运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恰当充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效果。
     三、通识核心课程申报要求
     1.教师要求
     申报核心课程的负责人应具有深厚的学术涵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将一定学科领域知识融会贯通,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为保证课程建设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发展性,课程负责人也可以组织3~5名符合条件的教师组成课程建设梯队(包括课程负责人);每名教师最多参与2项核心建设课程,课程负责人最多主持1项。
     2.课程要求
     (1)申报课程的来源,原则上是原有开设的课程中符合要求的课程(原有开设课程的主讲教师为课程负责人或梯队成员)。对于特殊急需或优秀的教师如提出课程申报的申请,需经学院(部)推荐,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准予申报。
     (2)核心课程要代表我校课程改革的新方向,对其他通选课程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3)课程要求结合学生的共性及个性需求,打破专业局限,均衡学生的知识结构,教学内容要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重在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研究能力,对学生的价值引导、心智培育和知识拓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课程教学要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积极开展启发式、探究式、案例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鼓励教师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评价注重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主性。
     四、建设方式和评选方法
     学校采用招标的方式遴选通识核心课程,面向全校教师进行招标。教师提交申报材料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筛选,根据学校教学需要和检查评估结果,在每个课程模块中进行遴选,重点打造一批有特色、高质量的课程。
     申报课程的负责人需填写《沈阳师范大学通识核心课程建设计划书》,同时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各院(部)审核并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专家组参照《沈阳师范大学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及结果公示。
     五、鼓励措施及开课要求
     为鼓励教师对课程进行精心地建设,学校将对评审通过的课程拨付建设经费2000元/门,同时要求建设期内必须建设成为网络课程。建成的网络课程经过教学实践和继续完善后可申报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及省级精品开放课程。
     对评审通过的核心课程,要求在评审通过后的每学期必须参与通识课程的开课计划,同时提供课程介绍及教师简介,供学生进行选择。课时费发放或工作量核算将参照标准教学班的课时费或工作量标准再乘1.2的系数。
     六、申报材料及联系方式
     申报教师可以参考《沈阳师范大学通识核心课程建设立项指南》(附件1)申报课程,也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申报课程,需要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要求如下:
     1. 提交《沈阳师范大学通识核心课程建设计划书》》(附件2)、课程简介(附件3)、课程教学大纲、《沈阳师范大学通识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各一份,同时需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稿发送至synu_tsk@163.com邮箱。
     2. 各教学单位请于2014年5月16日之前提交以上材料。
     3.联系人:李微,联系电话:86592980。
     学校组织开展通识核心课程建设立项工作,是我校推进通识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请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通识核心课程建设立项指南
     附件2:沈阳师范大学通识核心课程建设计划书
     附件3:课程简介
     附件4:沈阳师范大学通识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5:沈阳师范大学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