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下发的《关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辽学认证[2014]1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一),并做如下说明:
1.如有申请者,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校务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请;
2.报送时,需提交“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附件二)、“沈阳师范大学学位认证申请统计表”(附件三)电子档和文本材料各一份及申请服务费;
3.申请日期截止于2014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
4.联系人:赵雷 联系电话:86592995
请各单位依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关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附件二:
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附件三:
沈阳师范大学2014年应届毕业生学位认证申请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