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落实《沈阳师范大学“十二五”期间专业建设规划》和《沈阳师范大学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2014-2018)》,继续支持我校重点专业的特色化发展,现开展2014年度校级重点专业特色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原则
(一)所申报的特色项目应有助于加强专业整体优势、能够体现专业特色的构建与发展。
(二)所申报的特色项目应指向性强、建设方案清晰、经费预算合理、结果评估可测量。
(三)鼓励不同专业之间的合作,实现跨专业联合申报,以相关专业的互联、互通、互助、共建带动促进学校专业群的建设与发展。
二、建设周期
本次申报的特色项目为短期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三、申报数量
仅限首批标志性与支柱性专业或校级其他重点专业申报,限报1项。
四、学校支持
经评审论证,学校将遴选出若干“2014年度校级重点专业特色项目”,并从政策和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应能对专业建设水平的提升及专业综合评价结果的改善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二)申报的项目所需经费一般额度较大,且用现有的重点专业年度建设费用及其他专项不能解决。
(三)申请的特色项目不应用于购置教学设备。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申报专业须报送《沈阳师范大学重点专业特色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文本一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hifan_daxue@126.com。
(二)截止时间
特色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萌
联系电话:86592975
附件:
《沈阳师范大学重点专业特色项目申请书》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