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9-12-31   浏览次数:31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深入开展,打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依照《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拟定 2020  3 月份开展 2020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有意向参与大创项目的教师和学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项目分类及完成期限要求 

(一)创新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撰写研究报告、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 1 年。 

(二)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 1 年。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2年。 

二、申报要求 

(一)学生团队 

1.面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团队组建:项目申报以学生团队为单位,每个团队由 3-5 名学生组成项目组(包含负责人在内,不超过 5 人),申请立项时,项目负责人距离毕业至少有一年的时间,原则上四年制专业的三年级学生不作为项目负责人。为了组成可延续的研究梯队,所有项目成员原则上应有 1 名一年级学生参与。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联合项目和校企产学研联合的项目申报。 

3.限项原则: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次大创项目(特殊情况另行申请),参与项目不超过三次;若主持或参与项目未按期结题,不得主持或参与新的项目申报。 

(二)指导教师 

每个项目需要配备校内指导教师 1  2 人,校外指导教师不超过 1 人,每位指导教师两年内指导项目合计不得多于 6 项。指导教师所指导项目有未按期结题或未通过项目中期审核的,二年内不能参与新项目指导。另外,学校鼓励与社会企事业联系紧密的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来担任校外导师。 

(三)申报原则:指导教师和项目成员对申报项目知识产权负责。已列入前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不得以相同、相似题目及内容进行重复性申报(需连续深入研究的项目除外),对重复申报的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取消次年申报资格。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做深入研究仍可继续申报。 

(四)立项申报模板参见附件1 

(五)项目管理参照附件2 《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三、特别说明 

(一)请各单位广泛动员,做好项目申请的宣讲工作,鼓励更多师生参与申报。 

(二)请有意愿申报项目的学生提前组队,做好前期研究基础的准备,积极联系指导教师,主动学习借鉴往年优秀项目成果,熟悉项目申报规则和相关文件制度。 

(三)具体工作安排,以 2020  3 月正式通知为准。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86505227(内线 75227 

附件 1  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申报模板 

附件 2  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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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