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一流课程建设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发布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0-07-01   浏览次数:10

(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推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提高专业基础课程及专业课的教学水平,进而提高教学质量,并为选拔更高一级金课打好基础,结合学院实际,制定院级 “金课”建设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夯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质量为王、公平为要、学生中心、教师主体、开放共享、合作共赢”的建设理念,积极推动“互联网+”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化课程建设工作,通过加强课程信息化资源建设,优化课程结构、丰富课程资源、深化课程改革、规范课程管理,建设高质量课程体系,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建设“金课”,提高学生的课程学习获得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建设原则

  学院紧紧围绕“六卓越一拔尖”、一流专业建设、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金课”建设和实践教学改革等目标任务,夯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与教学能力,计划建成一批质量高、校本特色鲜明的“金课”,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重要抓手。推动课堂革命,助力学院“双一流”建设,实现学院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

  (1)线上“金课”建设。坚持开放共享、建以致用的原则,以“互联网+”“智能+”等现代化教育为手段,建设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性强的在线开放课程(慕课)。

  (2)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建设。坚持特色、共享、应用、创新的原则,推进现代技术与课堂教学的融合创新,探索翻转课堂、混合式、探究式、参与式、个性化教学等多种应用模式,鼓励引进国家级“金课”在校内的应用和自建线上课程,打造线上“金课”、虚拟仿真“金课”与课堂教学相融相长、适合院本学生特点和培养需要的混合式“金课”。

  (3)线下“金课”建设。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更新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实现目标融合创新、内容融合创新、技术融合创新、模式融合创新的课堂革命。

  (4)虚拟仿真“金课”建设。推动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等问题,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

  (5)社会实践“金课”建设。推动社会实践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让更多大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民情,助力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三、资助对象

  符合下述条件的课程建设项目:

  (1)教学计划中所列的专业课程;

  (2)该课程在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等方面具有一定基础,申报教师(课程负责人)承担该课程的本科教学工作,课程组应至少具有三名任课教师;

  (3)获评省级或校级 “重点课程”、“金课”等课程不在资助之列;

  (4)主持人不得同时主持2个及以上的院级课程建设项目(含在研),项目参与人员参研院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已经获得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得以同一内容或相近内容再次申报。

  四、金课建设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金课建设申报书》。

  (2)初审。系、教研室负责对本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对申请人的研究能力、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等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签署意见,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

  (3)终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书集中报学院,学院审核后组织相关专家依据评审标准,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确立的资助项目,由学院下达项目立项通知书,并予以公示和公布。

五、金课建设周期和要求

  学院金课在每年10月进行申报遴选立项,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期满验收为优秀的课程,学院继续资助课程建设1年。金课的建设应当做到: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教学文件规范,课程教学方法具有新颖性,课程教学效果好,课程题库规范完善,课程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反映最新教学和研究成果,现代技术手段得到充分应用。

  六、金课建设资助办法

为鼓励学院老师积极参与金课申报,并督促落实做好已立项的金课建设工作,学院对立项项目采取如下资助办法:

  (1)学院每年资助课程建设项目6项,原则上3项/专业;

  (2)每个课程建设项目资助课程建设经费3000元;

  (3)凡已立项的学院建设金课,学院优先推荐参加省、校级金课等课程建设项目评选,课程后续建设获批省级课程,学院资助课程建设经费3000元,获批国家级一流课程,学院资助课程建设经费10000元。

  (4)凡已立项的学院建设金课,在教师年度教学业绩考核时,按学校规定在课程建设条款中按院级课程项目赋分。

  (5)建设期满验收为优秀的课程,学院继续资助课程建设1年, 追加建设经费2000元。

  五、金课建设的监督管理

  (1)学院每年进行一次院级金课建设评估。课程立项获批后获得资助,院级金课由课程负责人具体负责。院级金课确定后,课程负责人应保证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2)为努力做好金课建设项目,学院将实行目标管理,根据认定的目标,定期聘请专家评估考核;适时跟踪检查、监督金课的建设进度、课程教学质量等;各金课建设应根据建设规划进程,扎扎实实进行建设,定期进行书面总结;

  六、金课的验收和成果归属

  (1)金课建设周期完成后,由课程负责人填写上交《学院金课结题报告书》,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依据金课建设标准(附件3)进行审核验收,完成规定的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的课程,学院授予“学院金课”称号,颁发《学院金课证书》,并从中优中选优,向上一级部门推荐参加校级、省级乃至国家级金课评选。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允许再延长建设周期一年。一年后仍不能通过验收者,取消该课程建设项目。

  (2)金课建设成果属于职务行为,成果依法属于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拥有。

  附则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由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