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阶考制度细则
发布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1-07-09   浏览次数: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阶考制度细则(修订)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实施严格规范的本科生阶考制度,将课程考试分阶段进行,贯穿到整个教学过程中,并将“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 全面系统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评价教学效果,及时有效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规范阶段性考试,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1.阶考科目确定:每学期排课时以教研室为单位确定各专业阶考课程,并在开课时告知学生。

2.阶考试卷要求:按照期末考试的标准进行命题、考试、阅卷和试卷分析。试题形式(2-3种)、题量与考试时间(1小时),试卷题头形式统一、试卷由学院统一印刷。每次阶考结束后向学生公布成绩,任课教师需上交阶考试卷分析和改进报告,试卷由学院统一封存保管。

3.阶考的组织:每学期阶考次数为2次,阶考时间、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原则上要求每月最后一周时间内完成。考试具体时间由任课教师与教学秘书、辅导员沟通后确定,提前一周通知学生,考试地点由学院统一负责借教室,每个考场安排监考教师2人。阶考形式可以采用开卷,但教师需指定所带材料。

4.缓考要求:原则上阶考不安排缓考,但学生因病确实不能参加正常考核时,必须在考前三天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因病必须有合同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由教务员通知任课教师。因急病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临时不能参加考核,则必须在考核后24小时内补办缓考手续,否则视为弃考。缓考由学院于期末统一组织进行。

5.违纪处理: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对考试作弊者,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凡以开卷形式进行阶考的科目中,携带与教师要求不相符材料者,按照违纪处理。

6.其他:原则上参与阶考的课程期末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不得超过60%,期末考试时间设定为1.5小时。

在教学业绩考核中,阶考课程增加1周课堂教学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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