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5-04-05   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推动广大青年以青春之姿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我校于2025年寒假组织开展了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为进一步巩固实践成果,树立先进典型,校团委拟对2025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学生)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本次主要评选在2025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各学院团委按照不超过实际报到人数的20%推报先进个人,若整体推报比例不足1人时,可按最低1人计算。

二、评选条件

返家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参与2025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且实际报到的学生。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01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过程中尽职尽责,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02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在活动中体现出沈师学子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获得实践单位的认可。

03个人事迹突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在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服务、文化宣传、社会调查等任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04在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有以下情况可优先考虑:

1)获得实践单位的表扬信

2)被媒体宣传报道

3)在实践过程中获评返家乡相关荣誉

05原则上申报返家乡活动的个人须录入团中央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并提供返家乡实习鉴定证明的电子证书。 

三、评选办法

返家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学院团委组织推荐申报,经学院党委审核把关后进行学院公示,校团委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定。 

四、相关要求

申报先进个人的学生需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主要事迹材料1200字以内,正反面打印,并提供表扬信、工作照片等佐证材料;同时,各参评单位团委要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报汇总表》(附件2)。

各学院团委要认真对待此次评选及推报工作,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