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宗旨,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开展了形式多样、针对性较强的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为深化活动影响,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推进实践工作,学校决定开展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团队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单位
表彰今年社会实践组织工作扎实且富有成效的学院。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
1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组织工作细致深入,按时推报相关材料。
2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实践建设制度,定期开展社会实践相关活动,例如指导、培训、成果分享、经验交流等。
3社会实践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合实际;活动成效显著,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影响。
4宣传报道深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媒体报道,获市级及以上媒体平台报道优先推荐。
(二)优秀指导教师
表彰在今年社会实践中积极开展实践咨询辅导工作,切实指导团队并取得较好实践成果的指导教师。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所指导的社会实践团队已通过验收。
2积极开展实践咨询辅导工作,并能够深入实践一线,带领团队取得较好实践成果。
3所指导的实践项目,有一定数量的相关媒体报道,获市级及以上媒体平台报道优先推荐。
(三)先进个人
表彰在今年社会实践中发挥骨干作用、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所参与的社会实践团队已通过验收。
2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在活动中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3在社会实践中发挥骨干作用,具有突出的表现。
4获市级及以上媒体平台报道的优先推荐。
(四)优秀团队
表彰在今年社会实践中成果丰富、具有示范作用的实践团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
1社会实践团队已通过验收。
2具有丰富的社会实践成果,例如照片、影像、调研报告等。
3受到实践相关地方或行业领域的认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4获市级及以上媒体平台报道的优先推荐。
5成功在中青校园等相关平台发布新闻稿并进入点赞环节的团队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1.集体奖项
申报优秀组织单位的学院团委需提交事迹材料,从工作部署、推进措施、组织动员、活动情况、总体数据、实践成效、创新做法等方面总结经验。校团委根据各学院的立项数量、结项数量、被媒体宣传报道的次数以及事迹材料等方面综合评定。
2.个人奖项
寒假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学院团委组织推荐申报,经学院党委审核把关后进行学院公示,校团委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定。
3.团队奖项
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由各学院从结项团队中推荐申报,经学院党委审核把关后进行学院公示,校团委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定。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相应的总结评比工作,认真总结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新形式、新思路,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动社会实践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未通过验收的寒假实践团队,不具备评奖资格。
2.申报优秀组织单位的学院团委需提交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优秀指导教师和先进个人的师生需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申报优秀团队的团队需要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3),申报表主要事迹材料均为1200字以内,正反面打印,并提供实践照片等佐证材料;同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推报汇总表》(附件4)及学院公示截图。
3.各学院团委要认真对待此次评选及推报工作,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