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凌源市招聘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教师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15   浏览次数:316
    为解决凌源市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急需紧缺学科(专业)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根据辽人社发[2011]
    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凌源市教育局、凌源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公开招聘2014年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计划及招聘条件
    1、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32名
    其中语文4名,数学2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3名,政治4名,历史4名,地理4名,体育4名,音乐1名。
    2、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或以上毕业、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其中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毕业年限可放宽到2013年(含2013年)。
    (4)非师范类本科或以上的体育、音乐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学士或以上学位,2012年以后(含2012年)毕业的毕业生也可报考体育、音乐专业课教师。
    二、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及现场确认
    (1)相关专业所在学院统一组织报名(汇总表由我处统一制定),各学院将报名汇总信息于2014年5月19日下午16:00之前上报到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
    (2)本人携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于5月21日上午8:30-11:30到就业之家(实验中心二楼),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未到现场确认信息的学生,不允许参加当天下午的面试说课)
    2、面试(说课)(2014年
    5月21日下午)
    根据应聘毕业生的报名情况,将适时组织应聘毕业生进行面试(说课),集合时间:2014年
    5月21日下午13:00,集合地点:就业之家(实验中心二楼)。面试(说课)顺序采取抽签顺序确定。考生自己准备一节说课内容,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当场公布面试(说课)成绩。面试成绩按50%记入总成绩。依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三倍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不进行笔试。
    3、笔试(2014年
    5月
    22日)
    面试合格进入笔试的本科毕业生,2014年
    5月
    22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笔试内容为毕业生高中学习期间所学知识,笔试成绩按50%记入总成绩。
    4、录取
    面试、笔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面试(说课)成绩×50%+笔试成绩×50%。总成绩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辽宁省凌源市教育局招聘2014年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教师就业意向书”。经双向选择并签订“辽宁省凌源市教育局招聘2014年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教师就业意向书”的毕业生,于2014年暑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凌源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由凌源市教育局统一进行分配任教单位。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市人社局备案;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报市人社局鉴证;同时与凌源市教育局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按规定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相关要求
    1、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由市纪检委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2、毕业生、用人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如单方出现违约行为,将追究违约方责任。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凌源市教育局
招生就业指导处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