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辽宁特聘教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20   浏览次数:190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辽宁特聘教授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 9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第四批辽宁特聘教授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国家重点学科可推荐1至2人,省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可推荐1人。
    二、资助方式
    辽宁特聘教授资助期为三年,资助经费分年拨付特聘教授所在学校,主要用于特聘教授的科研等工作经费。
    三、申报相关要求
    1、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做好申报工作;
    2、请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认真阅读《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辽宁特聘教授申报工作的通知》及《辽宁特聘教授管理办法》(见附件),以充分了解本次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遴选条件、管理办法等详细内容,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纸质:
    (1)《辽宁特聘教授申报书》(一式一份);
    (2)《辽宁特聘教授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
    2、光盘
    (1)《辽宁特聘教授申报书》电子版
    (2)《辽宁特聘教授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3)《辽宁特聘教授附件材料》电子版,应包含以下内容,并制作成一份完整的PDF格式文件:
    ①附件材料封皮;
    ②目录(需注明页码);
    ③申报人选身份证或护照、永久居留证、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国外学历需另附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④推荐表中所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⑤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⑥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
    ⑦申报人选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⑧申报人选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做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⑨学校与申报人选签订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
    3、网络申报
    ①学校按照推荐名额初步确定申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为申报人选分配申报系统用户名和密码。
    ②请申报人选登陆辽宁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lnen.cn),点击进入辽宁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端人才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信息,申报人选要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承诺。
    (二)报送时间各单位对申请人要实事求是地写出评价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附件材料于6月3日前报送至人事处,请在报送材料之前联系郭红老师咨询相关事宜。
    电话:024-86592985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辽宁特聘教授申报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