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沈阳师范大学校本级创新活动(赛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04   浏览次数:203
各基层团委、团工委:
    为进一步深化第二课堂活动服务人才培养工作的效能,将基层学院或公共教学单位围绕人才培养工作所创意、开展的创新活动或赛事提升到学校集成协调、学院具体开展的平台上,不断扩大活动的惠及领域和影响力,学校团委决定开展沈阳师范大学校本级创新活动(赛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全校各基层团委、公共教学单位面向大学生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校本级创新活动、赛事均可参选。本次征集要求有长效性,即活动(赛事)已经连续举办三年或以上。
    二、评选条件
    1.主题鲜明。
    紧扣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或大学生素质教育等主题,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体现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
    2.设计合理。
    形式新颖独特,善于利用现代传播工具与手段,能够恰当地表现活动主旨;遵循思想政治教育规律,贴近大学生实际,以符合青年学生心理特点的方式进行策划、宣传和开展,为大学生所喜闻乐见;活动组织严密,环环相扣,衔接紧凑,无安全隐患,未出现安全事故。
    3.富有特色。
    充分反映学校及其专业特色、地域及学生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同时具有一定的可借鉴性,可以作为范本在一定范围进行推广。
    4.形成机制。
    在组织机构、资金管理、活动项目、评价机制等方面形成相应的制度体系,活动时限固定,并至少运作三届以上。
    5.成效显著。
    学生参与热情高、参与面广、对校园文化建设、人文素质养成、学风建设等方面有较大促进,广受社会关注,得到社会公众、特别是相关群体的好评。
    三、组织推荐
    各单位择优推荐校本级创新活动(赛事),数量不限,推荐时要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四、征集办法
    1.按照上述条件,各单位可以向校团委推荐本单位活动(赛事)。须对活动的宗旨和开展思路进行论证与设计,填写《沈阳师范大学校本级创新活动(赛事)申报表》(见附件),并撰写推荐材料。填写申报表时须标明申报的种类,活动项目申报A类,赛事项目申报B类。推荐材料分“活动宗旨”“活动过程”“活动成效”“体会”4部分,描述要客观,语言要简练,层次要清楚,不超过2000字。
    2.申报材料请于6月20日(星期五)前上报校团委值班室。学校拟于7月进行沈阳师范大学校本级创新活动(赛事)遴选,遴选产生的活动(赛事)将汇编沈阳师范大学校本级创新活动(赛事)蓝皮书。
    五、评选过程
    1.活动审查与检查。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各单位提交的校本级创新活动(赛事)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活动(赛事)的实际开展状况进行跟踪调查。
    2.专家评审。组织各相关部门成立专家组,对候选的校本级创新品活动(赛事)进行分类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3.确定名单,汇编成册。对专家组的评审意见进行认真审核,提出入选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汇编成册。
    六、表彰奖励
    入选蓝皮书的校本级创新活动(赛事)由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授予“沈阳师范大学校本级创新活动(赛事)”荣誉称号,其推荐材料将汇编成书,予以推广。
    联系电话:86593347
    联系人:李莎
    附件:关于开展沈阳师范大学校本级创新活动(赛事)征集工作的通知
团委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