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两先两优”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06   浏览次数:249
各基层党组织:
    为总结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激励、调动和凝聚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推动学校各项中心工作,学校党委坚持每两年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
    经党委研究,今年的“两先两优”评选表彰工作,要与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通过在党内选树先进典型、学习身边典型,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现将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本次全校共评选表彰先进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4个,先进党支部10个(教工党支部6个、学生党支部4个),优秀共产党员18名(教工12名、学生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其中,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党委推荐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1名,附属实验学校党总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不再参加全校统一评选推荐。
    其他单位和上述单位的其他奖项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评选办法
    1.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总结两年来的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并对照“两先两优”评选条件,经过讨论酝酿,由党员民主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预备人选;提出是否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2.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向学校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并附反映符合评选条件的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
    3.学校成立“两先两优”评选工作组,由党务工作部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校申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及优秀个人进行集中评选。评选委员会将审阅申报单位和个人的事迹材料,之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
    4.经评选委员会评选产生的“两优两先”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5.学校党委研究审批,下发表彰决定。
    四、奖励办法
    凡被评为先进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评选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格按工作程序和评选条件予以推荐,把握正确导向,突出工作实绩,使评优选先过程,成为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过程,引导广大党员讲奉献、比贡献,把那些真正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出来。
    2.各基层党组织要把评选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巩固“提升办学能力学习年”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使组织参评过程切实成为总结、检验和提高的过程,不断激发动力、明确目标、创新思路,深入推动党建工作创新,为学校和本单位事业进一步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3.拟报“两先两优”的单位,务必于6月13日下班前将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的登记表及事迹材料各一份(包括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拟报“两先两优”的事迹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具体、生动。
    附件1:“两先两优”评选条件
    附件2:“两先两优”登记表
中共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6月6日